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殺房東 港生賠500萬 輕判15年
作者林偉信╱台北報導 | 中時電子報 – 2016年5月18日 上午5:50
中國時報【林偉信╱台北報導】
文化大學香港籍退學生麥家祺,前年因房租問題與林姓房東口角,他憤而持刀殺死對方,再用棉被裹屍棄置走廊,還故布疑陣打電話報案;一審判他無期徒刑,二審考量他與死者家屬以500萬和解,改判有期徒刑15年,最高法院昨駁回上訴確定。
判決指出,麥男2009年申請來台就讀文化大學,以每學年10萬元向林姓房東承租套房,後來他因付不出錢改月付1萬元,但未按時交租;前年12月2日他認為冷氣窗台有裂縫,要求房東前來查看。林姓房東來修繕時,順便向麥男討房租,並罵他說話態度太差,麥家祺竟出拳猛毆房東頭部,又拿啞鈴重捶其後腦;房東倒地不起後,他還拿水果刀刺向房東頸部致死,隨後拿床墊包裹房東屍體,移到租屋的走廊上,再清理血衣逃離現場,打電話報警,謊稱發現屍體,警方循線將他逮捕。
麥男開庭時坦承犯案,主張他殺人後報案自首,應可獲得減刑。高院考量他與死者家屬以500萬元達成和解,將他改判刑15年,案經上訴,最高法院駁回定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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